新冠病感染“乙类乙管”,将有哪些变化?方案+解读来了!

 admin   2025-05-11 03:55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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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12月26日晚发布公告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以下为总体方案公告全文及解读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实施“乙类、乙类控制”总体方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合发〔2022〕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感染疫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乙类乙类管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乙类”管道总体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机制综合组。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小组

2022年12月26日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实施“乙类和控制”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统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妥有序将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从“乙类”调整为“乙类”。控制A”到“B类控制”,强大而有效。为有效应对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预案。

1.建立背景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了体制机制、战略方针疫情防控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根本原则和科学指导。我国疫情防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根据当前形势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14亿人民顽强拼搏抗击疫情,有效应对全连续五波疫情冲击,成功避免了原株和致病性较强的Delta变种株的大范围传播,大幅减少了严重病例数。疾病和死亡,也为疫苗和药物的研发和应用以及医疗和其他资源的准备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我国疫情流行和死亡人数保持在世界最低水平,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中国整体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取得了世界最好成绩,有力彰显了负责任大国责任,创造了人类同疾病斗争史上的防控突破。控制奇迹。

当前,随着病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感染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防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治理工作进入新阶段。从病的变异情况来看,国内外专家普遍认为,病变异的大方向是致病性降低、更容易引起上呼吸道感染、潜伏期更短。新冠病将在自然界长期存在,其致病性较早期明显降低。由此引起的疾病将逐渐演变成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从疫情情况来看,Omicron变种已成为全疫情的主导株。虽然感染人数较多,但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比例超过90%,重症率和死亡率极低。从我国防控基础来看,我国目前已接种新冠病疫苗超过34亿剂,3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已超过90%;国内外特效抗病药物研发取得进展,我国筛选出“三药三方”等临床有效的处方;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积累了丰富的疫情防控和处置经验,防治能力显着提高。

综合评估病变异、疫情形势以及我国防控基础等因素,我国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感染从“乙、甲类”调整为“乙、乙类”的基本条件。

二、总体要求

指导原则。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预防、精准施策,完善应对准备,调整防控措施、统一规则,分类指导,防范风险,确保稳定。有序实施“乙类管”。

工作目标。我们将围绕“保健康、防大病”,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日程。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实行“乙类、乙类管控”。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者不再实施隔离措施,不再识别密切接触者;将不再定义高风险区域和低风险区域;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者实行分级分类救治,及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意检查、检查”;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率和内容。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对入境人员和物品不再实行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三、主要措施

进一步提高老年人COVID-19疫苗接种率。我国大规模疫苗接种实践证明,我国新冠病疫苗安全有效。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动员力度,科学评估疫苗接种禁忌,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覆盖率,优先顺序强化免疫,努力做到“万事兼顾”。在第一剂加强免疫的基础上,对感染高危人群、60岁及以上人群、有严重基础疾病和免疫力低下人群推广第二剂加强免疫。

完善新型冠状病感染治疗相关药物和检测试剂的制备。做好治疗新型冠状病感染相关的中药、对症治疗药物、抗新型冠状病小分子药物、抗原检测试剂等制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三个月每日使用量动态配制新型冠状病感染相关中药、抗新型冠状病小分子药物、退热止咳药等对症治疗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服务人口的15%~20%动态配备新型冠状病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在人口密集地区酌情增加数量;药品零售企业不再对退烧药、止咳药、抗生素、抗病药物进行销售监测。各地联防联控机制切实承担起药品试剂配制的领导责任。

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重点准备住院床位和危重病床位,全面配备高流量呼吸治疗仪、呼吸机、ECMO等危重救治设备,改善供氧条件。按照“设施一应俱全、设施一应俱全”的原则,各地要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发热门诊,并配备充足的医疗资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件的应当设立发热门诊或门诊。定点医院危重病床位和可转换危重病床位达到床位总数的20%。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立独立的重症医学科,二级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应当设立重症医学科。医院应加强重症救治资源准备,合理配置重症救治力量,确保综合性ICU病房随时可用,建设可转换的重症救治病房,确保需要时24小时内翻倍救治资源。根据人口规模,对符合条件的方舱医院升级改造为定点医院,其他方舱医院保留。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和升级改造,尽快实现发热门诊“按需配备、按需开放”。各地要按照补补原则加大投入,确保建设和改造完成。

调整人群检测策略。社区居民“愿意按需要接受检测”,不再对所有成员进行核酸筛查。对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重症高危住院患者以及医疗机构收治的有症状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疫情期间,应定期对养老院、社会机构等弱势群体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和照顾者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针对65岁及以上社区居民、长期血液透析患者、重症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危社区居民以及3岁及以下婴幼儿,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检测出现发热等症状后,或到社区设立的便民核酸诊所就诊。核酸检测在检测点进行。外来人员进入易感人群聚集场所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进行抗原检测。在社区预留足够便捷的核酸检测点,保障居民“尽可能愿检测”的需求。确保零售药店、网络药品销售电商等领域抗原检测试剂充足供应。

按等级和分类类别治疗患者。无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居家治疗;普通病例、有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老年无症状感染者、轻症病例在定点医院收治;以肺炎为主的重症、危重症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将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患有基础疾病的重症、危重症病例,以及超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基础疾病,将在3家定点医院收治。级医院治疗。

全面落实基层发热等症状患者首诊责任制,依托医联体开展新型冠状病感染的分级诊疗,加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健康监测。对于出现新型冠状病感染相关症状的老年人、基础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指导协助转移重症风险感染者或直接前往相应医院就诊。诊断和治疗。

确保重症高危人群及时发现、及时救治。统筹协调应急医疗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动,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资源区域协调机制。动态监测定点医院、二级医院、二级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资源使用情况。以地市为单位确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综合医院可收治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床位数量。当使用率达到80时,医疗机构会发出预警信息。对医疗力量差距较大、医疗服务体系受到较大影响的地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酌情通过省级统筹调集医疗力量增援,必要时向国家申请调配跨区域协调医疗力量。强化保障医疗服务平稳有序。

开展重点人群健康状况调查,提供分类分级卫生服务。摸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基本疾病和COVID-19疫苗接种情况,根据患者基础疾病、COVID-19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等进行分类,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底层”和家庭医生充当健康“把关人”,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社区协助为重点人群提供卫生服务。居委会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为老年人等高危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

加强重点机构防控。养老机构、社会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根据设施条件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疫情严重时,当地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要在科学评估后及时采取封闭管理,并向上级报告,防止疫情传入和蔓延风险,发现、治疗和管理感染者,建立健全感染者转运机制。建立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尽快转运和优先救治机构内感染者,控制地方聚集性疫情。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个人防护指导,加强场所日常消和通风,降低病在场所传播的风险。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要做好人员健康监测,疫情发生后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人际接触,减缓疫情发展。疫情严重时,党政重点机关、重点行业原则上要要求人员“两点一线”,建立人员轮换机制。

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做好农村居民教育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县、乡、村医疗卫生网络作用,开展重点人群健康状况调查,加强医疗资源配置,提供充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药品和制氧机等辅助处理设备。依托县医社,提高农村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形成县、乡、村联动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村乡县医疗转诊便捷通道针对重症患者,统筹城乡医疗资源,按照分区覆盖的原则,建立健全二级及以上城市综合医院与县级医院相应的救助机制。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高农村重症病例救治能力,为农村老年人、慢性基础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提供医疗保障。根据地区疫情形势和居民意愿,适当控制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率。

加强疫情监测和应对。动态追踪国内外病变异情况,评估病传播性、致病性、免疫逃避等特征变化,及时开展后续研究并制定针对性措施。监测社区人口感染水平,监测重点机构疫情,动态掌握疫情强度,评估疫情发展趋势。综合评估疫情强度、医疗资源负担和社会运行情况,依法动态采取适当措施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抑制疫情高峰。

倡导并遵守个人防护措施。要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人”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做好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及时地。疫情严重时,有基础疾病的老人、孕妇、儿童等应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应实行居家自我护理,减少与居住者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监测健康状况,病情加重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疫情信息报告和发布计划,逐步调整疫情发布频率和内容。全面客观宣传解读“BA类”调整为“BB类”的目的和科学依据,充分宣传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分级诊疗等措施在应对疫情中的关键作用,构建扎实的群防群控体系。控制的基础。

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来华人员应在出发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的人员可以来华,无需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结果将填写在海关健康申报卡中。如果检测结果呈阳性,相关人员应待转阴后方可来华。取消所有人员入境时的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健康申报正常、口岸例行检疫无异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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