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人都想知道关于微信不实疫情信息的题,本文就对微信传播疫情不实言论这样的题进行讲解,希望各位支持!
5月3日,吉某某从西川县香花镇返回西川县途中,在路上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并为了增加交通量,“西川县发生大规模交通事故,导致其死亡””他未经证实就捏造了这件事。故意散布“市长及其家人”、“3名亲属及司机死亡”等虚假信息,扩大事故损失,然后在网络上发布、传播,造成多名网民死亡,引起关注。它对社会有负面影响。
到达事发现场后,木先生承认散布不实谣言,西川警方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删除该文章,但木先生深感后悔,并写信表示悔恨。他写信向人们道歉。
6月30日,邓州居民王先生编造一段涉嫌自制爆炸物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并添加“破坏”、“爆炸”等字样以吸引关注。做了。引起网友关注和讨论,扰乱公共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经核实,王先生发布的照片和文字实际上是他亲手制作的手机电池。
经侦查,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邓州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7月9日晚,内乡县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民警在工作场所发现,一名网友在短视频上发布了一段视频,称一名儿童在内乡县柳岳源川溺水身亡。城市。视频一经发布,就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揭露网友刘某为了给自己的博客博取流量,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该网站的访人数已超过800,000人。网民将可以观看并讨论,这将严重扰乱网络秩序。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处500日元。”我是。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2.放置假爆炸物、有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扰乱公共秩序的;3.以纵火、爆炸、释放危险物品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的;威胁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刑法第291条第一项规定,捏造虚假危险、疫情、灾害、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该虚假信息不实的,规定可以故意传播该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这是广大网友的共同责任
造谣、散布谣言是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
如果您捏造虚假信息
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应对。
不传谣、不传谣、不信谣
对于微信不实疫情信息的相关信息,以及微信传播疫情不实言论今天就解到这里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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